各县(市、区)文旅局,高新区、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平原示范区外宣办:
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文广新局等部门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政办〔2016〕145号)、《新乡市文化广电和外事旅游局关于实施2021年度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的公告》(新文广外旅〔2022〕6号)精神,经项目承接主体申报、局研究确定,辉县市豫剧团演艺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单位承接2021年度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事项(名单附后),现予以公布。
请各承接单位按照公布的服务事项于2022年2月11日前到局公共服务艺术科签订购买服务合同,并按照购买内容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购买事项圆满完成。
附:新乡市文化广电和外事旅游局2021年度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名单
2022年2月10日
附件
新乡市文化广电和外事旅游局
2021年度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承接主体名单
序号 |
购买事项 |
承接主体 |
单位性质 |
1 |
舞台艺术演出活动 |
辉县市豫剧团演艺有限责任公司 |
国营演艺团体 |
2 |
公益性出版物的印制发行 |
新乡市商务快印有限公司 |
民营印刷企业 |
3 |
开展公益性文化艺术展演活动 |
新乡市豫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文化企业 |
4 |
开展书画艺术进乡村 |
新乡市九德画院 |
文化类民办非企业 |
5 |
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展演活动 |
封丘县关小凤祥符调天兴班豫剧团 |
民营演艺团体 |
6 |
民办演艺机构面向社会提供的免费演出活动 |
原阳县加颖豫剧团 |
民营演艺团体 |
新乡市文化广电和外事旅游局办公室 2022年2月10日印发